关于印发2017年宜春市
生育状况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
为组织实施好我市的生育状况抽样调查,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2017年宜春市生育状况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宜春市生育状况抽样调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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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日
附件
2017年宜春市生育状况抽样调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开展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为组织实施好我市的生育状况抽样调查,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订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了解群众生育意愿,把握近年生育水平变动趋势,调查生育养育相关公共服务落实情况,为分析研判人口形势、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提供依据和支撑。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2017年7月1日零时现住我省15-60岁的中国籍女性人口。根据全国第三阶段抽样结果,我市56个样本点,共调查1120人,其中户籍人口1080人,流动人口40人。
三、调查内容
(一)个人问卷。个人问卷主要内容是:个人基本信息、生育行为、生育养育服务、生育意愿、家庭信息等。
(二)村居问卷。村居问卷主要内容是:村居基本情况和计划生育相关服务管理情况。
四、抽样和调查方法
(一)抽样方法。采用分层、分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PPS),第一阶段抽取乡(镇、街道),第二阶段抽取村(居)委会,第三阶段抽取15-60岁女性人口。
(二)调查方法。个人问卷采取入户面对面访问的方式进行,由调查员利用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PAD)等在计算机辅助调查系统(CAPI)支持下进行调查。针对部分临时外出无法面对面访问的对象,借助远程应用程序(APP)以自填的方式进行调查。村居问卷由调查员利用智能手机或PAD等在CAPI支持下直接访问1-2名村(居)委会负责人,填报村居问卷。
五、工作安排
2017年5月:完成第一阶段抽样框编制工作。
2017年6月:完成第二阶段抽样框编制和第三阶段抽样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一级培训。
2017年7月:完成调查员和督导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现场调查,进行调查质量检查和督导,协调解决调查中遇到的问题;对调查平台进行管理和维护,完成数据上报;完成市级配套经费下拨。
2017年8-12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反馈的调查结果,对部分调查员和被访者进行电话回访,检验评估调查质量;完成全省数据汇总,撰写分析报告。组织总结评估,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激励。开展相应的宣传报道。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扎实高效开展,我委将生育状况抽样调查例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1、成立了生育状况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设计。各地要成立工作组,将生育状况抽样调查作为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保障调查工作。
2、要明确责任科室,加强统筹协调,制订具体方案,强化支持保障,确保抽样调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要严把督导员和调查员选拔关。要精心选派年富力强,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比较熟悉相关统计知识,社会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组织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调查督导员和调查员。
调查期间,各样本点乡镇要妥善安排调查员工作时间,做好调查人员的后勤保障,确保调查员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任务。
(二)加强经费管理。国家、省下拨调查的专项经费及市安排的配套经费,将会根据各地样本量下拨至各县(市、区),主要用于购置调查对象礼品或误工费、配备调查设备、调查员和督导员的劳务支出等经费。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配套相应经费,要鼓励和倡导基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开支,并加强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加强比对核查。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员人口数据库、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相关部门统计数据等,加强对抽样框数据的核查比对,认真审核逻辑关系和数据格式,指导基层按时保质完成抽样框编制工作。调查结果也可作为评估、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资源库个案信息及整体数据质量的重要资源。
(四)加强质量控制。一是要做好调查数据审查。使用计算机辅助调查系统(CAPI)对调查过程进行实时定位和录音,保证调查真实可信,及时掌握调查数据动态情况,确保调查源头数据质量。二是要做好调查指导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职责,调查员负责对所填问卷进行自查,督导员负责对问卷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关系进行核查。三是要做好调查督导回访。我委将组织人员实地督导,随机抽查调查问卷质量,调查结束后将对部分调查员和被访者进行电话回访。各地要加强对调查全过程的督导、审核和质量监控,确保调查源头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加强数据开发。调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开展总结评估。汇总梳理包括近年生育水平、生育间隔、平均初婚年龄、平均初育年龄等;生育养育相关公共服务落实情况;理想子女数、实际生育打算和安排等主要指标。各地根据调查情况形成《2017年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总结报告》并于8月5日前上报市卫生计生委。
(六)加强总结评估。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做好调查数据的深度开发分析,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研究,积极提出政策建议。我委将认真总结调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作法,对调查工作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调查质量不高的地方将严肃问责。
附件:1. 2017年生育状况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2. 各地样本量分配表
附件1:
2017年生育状况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余定新 主任
副组长:吴 平 副主任
成 员:彭 政 指导考核科科长
范雨维 妇幼科科长
欧阳飞莲 财务审计科科长
彭淑辉 家庭发展科科长
王轶平 流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基层指导考核科。
二、职责分工
指导考核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成果开发,并联系相关专家,协调调查工作的咨询支持等。
妇幼科:协调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分娩等个案数据,参与研究分析工作。
财务审计科:协调做好相关工作经费的保障,加强资金的管理和审计。
家庭发展科:提供家庭发展追踪调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三项制度”等相关数据,参与研究分析工作。
流管科:提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等信息,开展流动人口生育水平分析,参与研究分析工作。
附件2:
各地样本量分配表 |
| | | 单位:人 |
单位 | 小计 | 户籍人口 | 流动人口 |
合计 | 1120 | 1080 | 40 |
袁州区 | 200 | 200 | 0 |
明月山 | 40 | 40 | 0 |
奉新县 | 80 | 80 | 0 |
万载县 | 120 | 120 | 0 |
上高县 | 40 | 40 | 0 |
宜丰县 | 80 | 40 | 40 |
铜鼓县 | 40 | 40 | 0 |
丰城市 | 280 | 280 | 0 |
樟树市 | 80 | 80 | 0 |
高安市 | 160 | 16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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