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中考加分是指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参加初中升高中或高、中等职业院校考试,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计入总成绩后,由教育部门择优录取。
1、申报加分的条件:(1)申请加分的考生本身和父母双方的户籍均在农村;(2)农村独生子女是指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父母双方均确实只有一个孩子(含抱养)的农村家庭子女,未领取和已领取但遗失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发,从补发之日起,可享受计划生育中考优惠加分;(3)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子女是指父母双方确实只有两个女孩(含抱养),且父母双方中一方已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或签订了不再生育合同或父母双方年龄均已超过49岁的农村家庭子女。
2、申报加分程序:符合中考加分条件的对象,凭乡、村证明填写《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乡级计生协审核——学校所在地公示——乡级分管的计生协、教育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县级计生协、中招办审核——县级媒体公示——县级计生协、中招办审核意见并盖章——6月1日前报市级计生协、中招办审批——学校和中招办所在地公示——向计生协书面反馈公示结果实施加分。
3、温馨提示:(1)加分对象所指二女户包括未到间隔期的对象;(2)每年的6月1日前统一上报到市级,中考开考后不再办理;(3)审批汇总表一式四份,必须是电脑打印,手写无效;(4)每张审批汇总表都要盖章,不允许在审批汇总表后用手写加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