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办件) 一、申报材料和办理条件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表》; 2、《护士执业证书证》 副本; 3、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聘用单位聘书或劳动合同; 5、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有3个月以内的健康检查表;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生计生委窗口(行政服务科)提出申请,窗口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予以受理。(1天) 2、由窗口(行政服务科)负责通知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科人员到窗口审批材料,并提出意见。 3、窗口(行政服务科)办结,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证。(首次注册需报省厅审批,时间除外)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后1天内办理,宜阳大厦中座1楼办证大厅。 四、办理依据 根据《护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 详见附件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 0795—3216730 七、投诉举报 若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审批人员不按上述流程办理,请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 0795-3216738、0795-3216742 注:若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的,窗口必须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向申请人进行一次性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