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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许可(限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
信息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更新时间:16-09-22 1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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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办件)

 一、申报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5、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

  7、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行政服务科)提出申请,窗口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予以受理。

  2、由窗口(行政服务科)负责通知市卫卫计委医政科人员到窗口审批材料,并提交意见。

  3、窗口(行政服务科)办结,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席令第五号      详见附件

    五、咨询电话0795—3216730

  六、投诉举报若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审批人员不按上述流程办理,要求申请人到单位业务科室办理的,请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795-3216738、0795-3216742

  注:若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的,窗口必须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向申请人进行一次性告知。

附件:执业医师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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