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举办的卫健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培训班上,国家卫健委对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和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了表彰。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市人民医院“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授予证书。这是该院继2011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之后,连续三届获得此项殊荣。
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一直以来,市人民医院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不断强化医院内涵建设,营造了更加和谐的医疗氛围,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胡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