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计委、市直医院: 为了更好地满足临床需要,我市开展部分药品医疗机构自主议价目录上报工作,现将《宜春市联合体内医疗机构自主议价目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9日。 请各县(市、区)卫计委、市直医院将《宜春市联合体内医疗机构自主议价目录》和本单位上报的目录进行认真核对,如发现信息有误或遗漏请于5月9日前与宜春市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情况均不对自主议价目录进行调整。 电话:0795-3223435 附件:宜春市联合体内医疗机构自主议价目录 宜春市药品集中议价采购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