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卫生计生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赣卫办财务字〔2017〕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17年7月25日前将《卫生计生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统计表》(附表1)、《卫生计生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连同自查自纠文字材料纸质版报市卫生计生委财审科,电子版发至邮箱ycgc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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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0日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赣卫办财务字〔 2017〕 17 号关于开展 2017 年度卫生计生专项资金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卫生计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各地、各单位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经研究,拟在全省组织开展卫生计生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自查自纠,发现和整改资金管理和项目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管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和财务收支行为,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执行效果。
二、查纠内容
(一)2016 年度地方自查和集中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2015、2016 年度中央、省级卫生计生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和结余情况。
(三)历年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盘活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迅速布置,结合本地、本单位特点,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全面梳理不同年度不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的进度、结余结转情况、使用合法合规性、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原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尽早进行整改。
(二)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卫生计生单位请于 2017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本地、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汇总填报《卫生计生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统计表》(附表 1)、《卫生计生项目资金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表 2),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于 8 月 7 日前一并报委财务处。
工作报告应包括主要内容:
1.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2.自查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等;
3.上年度自查和集中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4.结余结转资金盘活情况及相关建议;
5.“因素法”下达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及相关建议。
(三)我委将结合项目资金监管日常督查工作以及卫生计
生综合督查,对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结果及发现问题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联 系 人:卢荣在,段晨辉 联系电话:0791-86252737,86250867
电子邮箱:cwc@jxwst.gov.cn
附件:1.卫生计生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统计表
2.卫生计生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