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市管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18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方式
凡符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6号)和《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有关学历要求等问题的补充说明》(赣卫人字〔2015〕20号)要求,凡已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在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类别相同的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药学、护理、医技等在职在岗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均须参加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报。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全省统一组织实施。
二、资格类别
卫生高级资格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名称对应为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药)师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药)师。分省市类、县区类和乡镇类三个类别,省市类资格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聘任均有效;县区类资格在全省县(市、区)、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聘任有效;乡镇类资格仅限在全省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聘任有效。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考评合格。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报考医学、护理等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报考专业须与学历专业、执业资格专业、从事专业及现资格专业相对应。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须与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一致。
(三)取得现资格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延期1年报考;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延期2年申报。
2.医疗事故次要责任的,延期1年报考;医疗事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延期3年申报。
3.违反职业道德,经查实存在收受“红包”或“回扣”情况,延期1年报考;经查实存在索取“红包”或“回扣”情况,延期3年申报。
4.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延期3年申报。
四、报名学历资历条件
(一)省市类正高级资格条件
(1)正常申报: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本专业卫生副高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破格申报: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本专业卫生副高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二)省市类副高级资格条件
(1)正常申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卫生中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②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本专业卫生中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③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25年,期间获得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并受聘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
(2)破格申报: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本专业卫生中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三)县区类正高级资格条件
(1)正常申报: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本专业卫生副高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破格申报: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本专业卫生副高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四)县区类副高级资格条件
(1)正常申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卫生中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②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本专业卫生中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③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25年,期间获得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并受聘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
(2)破格申报: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本专业卫生中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五)乡镇类正高级资格条件
(1)正常申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本专业卫生副高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②获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专业卫生副高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2)破格申报: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本专业卫生副高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六)乡镇类副高级资格条件
(1)正常申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卫生中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②获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③获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卫生中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④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中医药技术人员, 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
(2)破格申报: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卫生中级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七)报名资格条件中有关特定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1.学历、专业:指国家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医学相应专业学历,申报晋升专业须与学历专业相对应。有关学历要求按《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关于学历要求等问题的补充说明》(赣卫人字〔2015〕20号)规定执行。
2.延期申报年限的计算:发生延期行为时已满基本申报年限的,自延期行为发生时起计算;发生延期行为时未满基本申报年限的,自满基本申报年限时起计算。
3.取得乡镇类副高级资格只可晋升乡镇类正高级资格;取得县区类副高级资格可晋升县区类或乡镇类正高级资格;取得省市类副高级资格可晋升省市类、县区类或乡镇类正高级资格。
4. 全科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资格须经全科医学岗位培训或通过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范围须为全科医师。
五、考试内容、专业与级别设置
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
共开考112个专业(详见附件1)。申报人根据现从事的工作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考试,所选考试专业必须与本人执业资格、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级别相一致。未开考的专业请申报人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六、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报名,报名后打印出《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
考试报名时间:2018年2月3日至2月24日。
七、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考生于2018年2月3日至2月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的原件和《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到各县市区卫计委人事科和市直市管医疗卫生单位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各报名点于2018年3月5日携带考生报名材料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共同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确认完毕,不允许再更改报考专业。
八、缴费方式
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考生在确认后要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2月24日至3月9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九、考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
十、其他
(一)受组织派遣参加援外、援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予考试。
(二)对国家规定必须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执业类别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
(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采用网上打印方式发放,自2018年4月9日起,各地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附件:1.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宜春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