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卫体改字〔2016〕8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现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医疗联合体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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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6日
附件: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宜春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38号),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现就全市推进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在城市和县域综合医院开展医联体建设试点;2017年,各地建成多种形式、有序运行的医联体,确保辖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医联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目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质。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为导向,不以分割医疗市场为目的,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2.坚持自愿联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创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规划推进医联体建设。支持和指导自愿组建的医联体健康发展,尊重已形成的合作协作或对口支援关系。
3.坚持分工协作。以城市和县(市、区)公立医疗机构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纵向联合为主要路径构建医联体,注重落实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任务分工,上下联动,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实行分级诊疗服务。
4.坚持因地制宜。按就近及属地原则,发展紧密型或松散型医联体。鼓励各地打破体制机制壁垒,探索跨行政隶属关系、跨资产所属关系,建立集团化、托管型、技术协作型等不同类型的医联体。鼓励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统筹规划医联体建设
1.着力推进医疗资源纵向联合。各地要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统领,充分考虑本地区医疗服务体系、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交通和时间成本等因素,以优化本地区医疗资源配置为基础,以建立区域协同或分片包干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为基本思路,推动医疗资源纵向联合。各地可组建以人员、技术、服务、信息化为纽带的松散型医联体,鼓励积极探索组建紧密型医联体。县级卫生计生部门需加强对“医联体”工作的政策性投入,大力支持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提高学科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软硬件设施,积极促进 “医联体”整体带动效应,有效提高医疗服务的运转效率,督促指导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制订医联体章程或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统筹兼顾医联体内的各方利益,实现各级医疗机构合作共赢、协同发展。
2.明确医联体组建方式。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任务、服务范围以及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在市域内以市直医院为牵头医院,市直综合医院建立的医联体应包含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市直专科医院可根据自身能力组建具有专科特色的医联体。此前已经建立合作关系的,一并纳入医联体管理,并按照医联体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规范;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组建或加入医疗联合体。鼓励各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与省内外大型三级医院,通过签订技术帮扶协议,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医联体,建立管理帮扶、技术协作和双向转诊关系。
3.完善医联体组织架构。医联体所属医疗机构均为独立法人单位,以章程为共同规范,以管理为联结纽带。医联体采取理事会组织结构,理事会作为联合体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联合体所属医疗机构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机构、人员考核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医联体实行理事会的领导体制,由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任理事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理事长,理事会办公室设在牵头医院。各成员单位设立联络人,联络人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医务科或联合体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理事会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医联体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推进医联体内部资源整合
4.实现管理和服务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的管理优势和品牌效应,联合体内部各医疗机构实现统一的医疗护理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诊疗规范,共享各成员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提升医联体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适宜技术,推进技术资源共享。要为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转诊号源和床位,方便医联体内双向转诊。积极鼓励依托医联内有条件的医院实行集中消毒供应,组建后勤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部门,对各医疗机构后勤服务实行一体化管理。探索实行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5.实现信息系统统合。根据统一标准和规范,遵循集约化、务实应用原则,统筹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和管理精细化。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形成协同机制,有效共享服务资源、及时沟通患者信息,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上推”和电子病历核心内容“下传”。开发和运用统一信息平台,建立心电、影像、病理等远程诊断中心,有效支持医联体内部的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协同应用与服务。建立医联体内部的知识共享系统,为医务人员提供临床诊疗培训和知识更新。加强医联体内部数据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支持和保障信息惠民服务。
6.实现大型设备等资源共享。积极组建医联体内部医学影像中心、检验检查中心等,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扩大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认共享范围,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加快建设远程医疗平台,开展预约诊疗、预约转诊、远程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在线继续教育等院际协作服务,推动资源共享。
(三)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
7.建立人员交流培训机制。医联体内人员可柔性流动、双向交流,上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到县乡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服务视同晋升前下乡,其服务时间可以累积。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学习工作视同进修。医联体成员单位的医师在医联体实行区域注册,医师可在联合体内依照医疗机构和医师执业范围执业。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担任首席专家、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双向转诊工作予以把关和指导,提高基层管理水平。探索按照专科成立医疗团队,吸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加入,提高专科各个环节治疗水平。要统筹做好在职培训、对口支援、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等工作,推动上级机构人员下沉、下级机构人员上带,为基层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人才队伍。
医联体要建立统一的医学教育培训制度和轮训机制,确保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公平享有继续医学教育、规范化培训的机会,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要优先接受县级医院骨干医师进修、乡镇卫生院医师进修,着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要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充分发挥规范化培训基地的优势,为医联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更多优秀的临床医生、全科医师,加强精神科、儿科、传染科、康复科等专科医师的培养培训,满足临床需求。
医联体内医务人员柔性流动工作满一年以上可视为相关单位技术力量。联合体内上级医生到下级服务,按照对口支援相关政策,可以给予适当报酬。患者点名选择上级医生利用工休、假日时间在医联体内其他医院开展医疗服务的,其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8.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各级医院明确分工,密切合作。上级医院承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诊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医疗技术;下级医院承担常见多发疾病和特色专科疾病的诊疗,开展常规诊疗技术;基层医疗机构承担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和慢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等治疗。注重全科专科结合,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和基层全科医生联合对相关疾病进行诊疗,为患者提供双向转诊服务,建立诊断、治疗、康复的全程医疗服务链。强化医联体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职能,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开设康复联合病房等方式,加强下级机构薄弱专科建设,为基层培育一批特色专科和科室。
9.建立规范双向转诊机制。医联体内部上下机构间要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根据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结合专科会诊意见,本着急慢分治、治疗连续、科学有序、安全便捷的原则,引导患者自觉自愿配合,实行畅通的双向转诊。对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病情稳定的慢性病以及病情稳定的其他恢复期(康复期)患者,应当转至医联体下级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医联体内部各单位要明确双向转诊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以信息化手段搭建分级诊疗服务平台,实现优质资源下沉、上下联动,帮扶基层医疗,提高全科医生医疗水平,改善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医疗生态。
10.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绩效考核,将医联体各医疗机构职责和任务落实情况、基层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大型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量占比、大型医疗机构专家下基层服务效果、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医疗费用控制等作为考核内容,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联体整体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医联体整体绩效考核。对整体绩效水平低的医联体,要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对医联体内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考核结果要与医院评审评价、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等挂钩。
11、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实施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推进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和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参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要对医联体建设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及时总结不同模式医联体建设经验,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更加切实可行的医联体建设和运行模式,为发挥医联体作用,实施分级诊疗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