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卫体改字【2016】10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
为推动落实全市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切实做好2016年度全省深化医改考核评价迎检工作及完成对各县(市、区)的考核评价工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深化医改考评工作的通知》(赣卫体改字〔2016〕13号)等文件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定于12月中旬开展全市2016年度医改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评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筹资、公立医院改革、健康扶贫等方面,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
二、考评办法
考核评价采取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考评组组长由委领导担任。
三、考评分组及时间
共分三个考评组,第一组组长宋桂荣,组员杨翌嫘、谢耀兵,负责考核靖安县、奉新县、高安市;第二组组长周军,组员欧阳飞莲、汤世昌,负责考核樟树市、丰城市、上高县;第三组组长周明红,组员刘灵灵、鞠亚琴,负责考核袁州区、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从2016年12月12日开始,到12月17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与相关县(市、区)联系。
四、计分方法
按实际考核结果计分。如果省卫生计生委抽查考评成绩低于市级考核评价成绩的,以省卫生计生委考评成绩为准。
五、结果运用
深化医改工作纳入2016年县(市、区)科学发展差异化考评内容,设置权重为5分。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将按规定报考核评价结果至市考评办审核,对各县(市、区)进行排序,对排名靠前或纵向进步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排名靠后,改革进展滞后的地方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评价标准认真开展自评,并与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12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自评得分表、印证材料一起上报市医改办,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直接发至邮箱。
(二)要严肃工作纪律。考评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考评组要严守工作纪律,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坚决防止相互攀比、虚报瞒报、弄虚作假、骗取政绩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上述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取
消评比资格,公开通报批评,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汇报。
(三)要及时形成书面评价报告。考评工作结束后,各考核组应在12月19日前内形成简要的考评报告,突出各地工作亮点和成效,真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2016年深化医改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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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