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2016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推动全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进程,控制麻风病流行,根据《江西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结合我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任务及指标
(一)病人发现:采取线索调查为主,疫点调查、家属检查、现存治愈病人复查等多种方式,早发现、早治疗病人。
(二)治疗管理:新病人联合化疗接受率达到100%,规则服药率达95%以上,麻风病开始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畸残控制在10%以内,严重不良反应治疗率达100%。
(三)重症患者处置:对存活的不同类别重症患者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防止失能和死亡。为畸残患者提供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并进行专业指导,掌握简单的自我护理技能;溃疡患者提供敷料包并开展溃疡换药治疗;麻木足患者提供防护鞋。
(四)严重不良反应的处理:对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提供免费的药品和相关的医学检查。
(五)队伍及能力建设:各县市区专业麻防机构人员及乡、村级医生麻风病防治培训要达到100%;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及乡、村卫生防保人员在早期发现病人中的作用。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及健康教育工作。各级麻防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扩大宣传面、加强宣传力度,以促进病人发现工作,增进公众自我保健意识,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促进患者主动就医。
(二)培训及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举办由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讲解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强化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意识。对新发现麻风病人的乡镇,还要对村级医务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以提高乡、村卫生防保人员在早期发现病人中的作用。
(三)病人发现及线索调查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动乡村医生深入偏远地区,筛查可疑麻风病人,对近年新发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相关检查,对确诊的新发麻风病患者要进行规范治疗,做到确诊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
(四)病人的治疗和管理。对现症病人积极开展麻风反应、神经炎、不良反应和重症患者的监测和治疗工作,尤其要加强无痛性神经炎的发现和治疗工作。按要求定期对麻风病患者作相应的畸残基础检查及皮肤病理和查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疫情资料收集分析和利用。坚持每年对本辖区内麻风病病人的基本情况如累计发现麻风病人数、现有存活病人数、现症病人数、畸残病人数、现存麻风村情况等的数据更新。完成本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收集、录入、上报工作。做好麻风病病案、随访记录的录入、审核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明确职能职责,健全防治体系。各级麻防机构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麻风病健康教育、病例发现、治疗管理、疫情监测、患者畸残预防等工作,负责督导检查乡镇卫生院麻风病防治情况。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疫情监测、疑难病例诊断、合并症治疗、神经炎和麻风反应处理以及密切接触者预防服药等工作,为畸残患者提供医疗及康复的规范服务;负责对辖区内麻风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健康教育、病人发现、密切接触者检查、疫点调查、监督检查和管理评价等工作。
(二)完善监测系统,准确掌握疫情。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区域内的麻风病疫情监测系统,做到疫情报告及时、准确。掌握本地麻风病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分析流行因素。
(三)早期发现患者,给予规则治疗。坚持主动发现与被动发现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线索调查、接触者检查、疫点调查和村民健康体检等工作。对于新发现的麻风病患者,要给予及时、全程、规则的免费联合化疗药物治疗,并及时处理麻风反应及并发症。
(四)及早预防畸残,积极促进康复。要将预防麻风病患者畸残作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新发和现症病例神经炎的观察和监测,并对其进行积极治疗。
(五)加强宣传,普及麻防知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板墙报、标语、横幅、宣传单、电视、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以防治”的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的了解,消除对麻风病人的偏见,唤起社会对麻风病人的关心,共同参与麻风病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