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动 态 ★我市出台中医药发展实施意见,落实中医药医保报销优惠政策 日前,宜春市政府下发《宜春市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中医药医保报销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明确: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将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部发生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费用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规定将中成药、中药饮片纳入医保100%报销。对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地产中药材及其验方处方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费用,在医保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基金中100%报销。对符合条件的院内中药制剂实行全额报销。凡在各级中医类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医保起付线降低20%,严格落实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10%的规定。(市卫生计生委 信息宣传办) ★2016年病残儿鉴定工作顺利完成 2016年度病残儿鉴定工作于8月14日顺利完成。为防止再生育子女出生缺陷风险,今年鉴定工作首次启用了染色体检查书面告知单方式告知相关对象进行产前检查,根据鉴定对象提供的病史资料和诊断材料,鉴定专家组开具《宜春市病残儿鉴定染色体检查告知单》,鉴定对象赴省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同时,染色体检查结果需提前交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符合优生优育条件的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后再公告。此次鉴定专家组由9名市人民医院和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高以上职称相关专家组成。(市卫生计生委 妇幼健康服务科) ★市直卫生计生系统科级干部全员参加集中专题培训 7月18日-8月3日,市直卫生计生系统124名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共分5期参加了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宜春市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 参训学员围绕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和机关干部的责任担当、生态文明宜春建设、生态旅游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市三院专职副书记兰胜作在第二期培训班上作为学员代表做了大会交流发言。专题培训结束后,所有参训学员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并汇编成册。(市卫生计生委 组织人事科) 宜丰:让全县老年人充分享受到医改“红利” “大伯,我就是你的保健医生,有事随时打电话到我……” 近日,宜丰县新庄镇湾溪村乡村医生小黄,上门为该村患高血压多年的“空巢”老人晏福根开了一次随访。为其做了一次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工作。 像晏福根这样的老人该县现有2.14万名,全部纳入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按照公共卫生均等化要求,得到了规范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近年来,宜丰县卫生计生委通过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抓实均等化工作,重点抓好了农村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健康管理工作。在释放改革“红利”的过程中,让老人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温暖。 签约服务让老人有了自己的“保健医生”。从2013年8月起,该县开始实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组建乡村医生服务团队,向签约居民群众提供每年一次的健康状况评估,制订个性化的健康方案。根据签约居民不同的健康状况和需求,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首要服务对象,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对空巢老人及有需求的重点人群,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通过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特色,进一步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不断提升了农村老年人的健康保障水平。 均等化服务让老年人学会了“自我保健”。为抓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老人健康管理服务,在开展好健康评估、规范生活方式和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的基础上,该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卫生院医生+村计生专干+乡村医生+慢性病老人”的管理模式,通过在行政村开办老年人“健康学校”的方式,由村计生专干负责牵头,聘请乡卫生院医生每季度定期到“健康学校”为全村老年人讲授养生、保健知识。同时,通过组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老人“自我健康管理小组”, 使广大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明显增强。 “专用窗口”使老年人有了就诊“绿色通道”。为方便全县老年人就医,该县在县域内各公立医院门诊挂号室、药房设置了老年人、残疾人“专用窗口”,并对“专用窗口”运行使用情况每年开展四次以上不定期抽查。同时,县直医院还在门诊设置了集导医、化验单速取、物品寄存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为方便老年人就医开通了“绿色通道”。 据统计:截至2016年7月底,该县开办村级老年人“健康学校”186所,组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老人“自我健康管理小组”近200个,开通老年人医疗就诊“绿色通道”17个。让全县老年人充分享受到了医改带来的“红利”。(宜丰县卫生计生委 晏增光) 宜春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8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