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性体检等三项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7)61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全市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开始,全市各级放射诊疗医疗机构自行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到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二、各县(市、区)卫计委负责督促、监管本辖区内各级放射诊疗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三、各参检单位可在以下有资质的放射类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自选一家体检:宜春市人民医院、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美年大健康宜春慈航体检部、宜春新建医院。
四、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国家规定的必检项目为职业健康检查项目;选检项目由各参检单位自行选择;个人剂量监测必须做到一人一测,不得少测、漏测,保证个人剂量监测的延续性。
五、此项工作务必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请各县(市、区)卫计委负责通知并督促本辖区内所有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各级医疗机构,并确保放射人员参检率达到100%。下半年我委将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将依法查处。
六、具有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1.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阳明东路159号),联系人:周宁 电话:0791-88628005 个人剂量监测邮箱:jxgrjl@163.com;
2.江西福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918号泰豪软件园),联系人:沈显能 电话:0791-88105587 手机:18779874994 个人剂量邮箱:jxfkgrj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