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全市安全生产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宜春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全市安全生产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7)10号)要求,结合宜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和“负责任、抓紧办、讲真话”要求,着力解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全市安监系统干部队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是: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 “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还不强,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没有完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缩手缩脚,不敢依法严格监管;安全生产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力度不大;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和要求有时变通应付,落实上打折扣;对工业园区存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不落实等普遍性问题解决措施不力;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缺乏管用的措施和办法。
(二)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细致。没有摸清本行业、本区域内企业底数,未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有漏洞、有盲区,没有做到全覆盖;排查只注重表面,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重要岗位等检查不细致、不到位,检查流于形式;督促隐患整改不彻底,发现隐患后没有到现场复查整改落实情况,没有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三)“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督查方式运用还不多。 “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方式没有固化为制度,搞一阵风,不能常态坚持;检查督查满足于听汇报,走马观花,热衷于看下级提前安排好的“门面”和“盆景”,不能真查问题、查真问题;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不敢坚持原则,怕得罪人,怕查出问题不好处理;对上级的暗查暗访行动通风报信,怕上级查出问题,怕被问责。
(四)安全监管执法不够严格,行政处罚力度不大。实施行政处罚时顶不住说情风干扰;选择性执法,搞优亲厚友,不能一视同仁;以一般性检查代替监管执法,重检查轻处罚,甚至不处罚;与执泫对象存在利益关联,与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不能建立健康的“亲”、 “清”政商关系;有的地方重税收轻安全监管,对纳税大户企业少执法甚至免执法,处罚难度大;执法对象有漏洞可钻,执法阻力大,造成安全监管执法难。
(五)基层安监队伍能力不足,工作不安心。业务不熟悉,业务培训不够,素质提升慢;责任心不强,存在畏难情绪,在位不安心、不尽职;考核不严格,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缺少统一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励约束机制不配套,工作风险大,出了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多。
(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迟缓,联手联动力度不够,非法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打非治违”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打非治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工作仅仅停留在文件、会议和一般性的布置要求上,非法违法行为排查不深入、不彻底,整治不得力、不严格;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受干扰、受纠缠,怕影响辖区稳定,有畏难情绪,导致整治不坚决; “打非治违”职责不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涉及多部门整治的非法违法行为,地方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没有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
三、方法步骤
作风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具体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3月上旬)
1.制定工作方案。3月2日前,上报《全市安全生产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至市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上旬,各县(市、区)安监局上报本系统、本单位作风整治工作方案至市安全生产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总支,简称市安全生产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同)。
2.召开动员会。3月6日前,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视频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全体干部的合力。
3.3月8日至10日,组织本级机关认真学习全市、全系统作风整治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3月10日前,组织业务培训,抽调市、县两级安监局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名相关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 5.2月底至3月上甸,搞好宣传造势,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设一个网站专栏和宣传专栏、发一份倡议书、每月推广一个单位工作经验做法、每月编发一期简报、每季评选一名好作风干部,实时反映整治工作动态。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中旬一4月)
6.3月中旬,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及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7.3月下旬,开展谈心谈话,突出问题导向,做到 “六必谈”,即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斑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必谈,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必谈,市局主要负责人与县局主要负责人必谈,驻市交通局纪检组组长与班子成员、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必谈。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市安全生产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查组将组织检查。
8.4月20日前,认真开展自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含副调研员、副县级领导干部,下同)和县局主要负责人要将分管科室(单位)、所属单位的自查报告以署名方式上报市安全生产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办公室协调督查组,并报县(市、区)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26日前,市安监局党组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自查报告,上报市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4月下旬,组织剖析,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按照“问题一原因一整改措施”的要求,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评议结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安全生产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4月下旬,各单位要将本系统、本单位查摆出来的问题清单和查摆问题阶段工作总结及时在网站专栏和宣传专栏上公示,随时接受监督。
(三)限期整改阶段(5月一9月)
11.5月上旬,制定整改方案,各级要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我查摆中发观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通过单位网站和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2.5月至9月,开展明察暗访,市安监局每月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牵头,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整改落实。具体安排如下:刘华政、吴爱民、何润辉、张凯军和廖肖玲分别负责5月、6月、7月、8月、9月的明察暗访。市安全生产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纪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组对作风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每月25日前形成明察暗访专报,由带队局领导签字后报市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工作简报、局机关网站和局机关于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
13.5月中下旬,开展家访,市、县两级安监局要开展家访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上门,到分管科室(单位)干部职工家里走访,与家人面对面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家庭家风情况,通报作风整治工作动态,征求家人对安监工作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家访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安全生产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办公室协调督查组。
14.9月中旬前,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利用干部职工会议、党员大会、工作简报和网站等定期公开曝光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特会同驻市交通局纪检组组长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15.9月下旬,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市、县两级安监局及主要负责人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分别由市、县两级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查组审定,并报市安全生产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班子成员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科室(单位)负责人的由分管领导审定,一般干部的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审定,并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16.9月下旬,要将本系统、本单位整改阶段工作情况和整治工作评议报告分别上报市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网站专栏、宣传专栏上公示。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11月)
17. 11月10日前,开展回头看。市、县两级安监局对作风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迸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认真总结,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报市安全生产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查自纠的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办公室协调督查组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对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曝光,并视情启动问责程序。
18. 10月中旬,开展“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爱岗位转作风讲奉献”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市、县两级安监局分别组织代表队,每个代表队选派3人(含领队1人),参加演讲比赛,全面反映作风整治的工作成效,展示全市安监系统干都良好的精神面貌。
19. 11月中旬,总结评估。对市、县两级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作风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做到“五评”,即上级评,邀请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省安监局机关相关人员进行测评;领导评,市、县两级安监局领导班子进行分析评估;机关评,市、县两级安监局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测评;企业评,邀请部分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测评;自己评,由干部职工对个人作风整治工作成效进行自我评估。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对开展安全生产作风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视情召开总结会,相关工作情况在工作简报、网站专栏、宣传专栏上公示。
(五)建章立制阶段(12月-2008年1月)
20. 2018年1月中旬前,市、县两级安监局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局机关日常管理规定,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确保作风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安监局党组是抓好本单位作风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全市安全生产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鄢礼俊担任组长,驻市交通局纪检组组长和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安监局党总支,秘书科、综合科、总交各明确1人,其他人员临时抽调),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宜西兼任,办公室下设局机关督导组、县(市、区)局督导组、宣传报道组、协调督查组四个综合工作组,分别由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刘华政、吴爱民、张宜西和驻市交通局纪检组刘少平兼任组长。各县(市、区)安监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王作方案。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县两级安监局要采取“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讲评”的方式,对本系统、本单位作风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严谨细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监督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全权负责监督检查、纠错整改和成效评估等工作,及时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一查到底,公开曝光,并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紧扣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根源,用改革思维和开门整治等方法解决作风问题。要继续坚持和运用“五查五看”机制(详见宜市安监管党字(2016)7号),进一步建立完善责任压实、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