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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作风整治办字( 2017)6号关于印发《全市环境保护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机关党委  更新时间:17-03-28 1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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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全市环境保护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宜春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全市环境保护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办字( 2017)10号)要求,结合宜春环保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着力解决全市环境保护作风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推动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工作落实,确保恶性环境事件不发生,河流断面水质有提升,大气污染指数有下降,确保干部职工遵章守纪不出事,以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环境保护作风方面存在的六个问题:一是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识不强;二是忽视环境生态红线,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三是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方面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四是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上打擦边球,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抓经济手硬、抓环保手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五是工作方式方法滞后,相比于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迫切要求,没想法。,没办法,没起色,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不力,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不高;六是日常监管缺失,对一些工业园区污染、废水直排、饮用水源地违法排污等问题整治不力,以罚代管,企业偷排或超标排放等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学习阶段(3月10日-31日)

  1.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环保局党组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于3月15日前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召开动员会。3月20日前,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分别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每位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

  (二)查摆问题阶段(4月1日-4月30日)

  1.开展新常态下如何推动环保工作的大讨论。重点针对2016年多次出现的环保事件,深挖制约宜春环保事业发展的思想、体制、机制、作风根源,就如何理顺工作机制、如何消除环境隐患、如何加强监管执法、如何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等问题,畅所欲言,集思广益,认真研究改进当前环保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企业代表、环保监督员、服务对象参加座谈会,征求环保干部在执法监管、环评审批、污染防治等方面单位或个入作风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3.形成问题清单。单位主要领导要召集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召集分管科(股)室和直属单位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在4月30日前形成全系统干部作风问题清单。

  (三)限期整改阶段(5月1日~9月30日)

  1.制定整改方案。5月15日前,单位全体干部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我查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通过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县市区环保局整改台账,一并通过宜春环保网公开。

  2.开展问题整改和改进作风系列活动。一是开展“正衣冠洗洗澡”活动。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每个干部职工主动认领,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二是进行岗位调整明确职责。针对部分科室工作效率不高,忙闲不均,运转不畅等问题,重新调整科室人员职责分工,合理调配人员,优化资源,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开展“我就是环保形象”活动。规范每一位干部职工言行、着装、执法,对办公室环境开展定期检查,营造整洁干净的办公环境。四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高规格的环境保护普法培训,邀请省环保厅专家授课,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和涉环保职能部门领导参加,解读《环境保护法》《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保文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树立环保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的监管意识。五是开展环保问题集中攻坚活动。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为重点,集中力量,通过开展日常巡查、  “零点行动”、联合督查、专项整治等方式,解决一批影响环境权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六是建立环境保护调度通报制度。对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各地各单位环境保护职能履行情况实行每月调度、通报,动态跟踪各项工作进展,敢于揭露问题,反映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七是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通过“走出去”,到其他设区市调研学习,开展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请进来”,由环保专家对于部职工开展业务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八是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借鉴2016年环保执法大练兵的经验,以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两项业务练兵为重点,开展业务练兵活动,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九是开展全系统干部职工环保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环保知识竞赛活动,鼓励干部职工主动学习业务知识,浓厚学习氛围,提升工作效能。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1.开展明察暗访。局班子领导带队,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对干部为民服务、廉洁从政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开展满意度调查。通过电话问询、发放问卷等方武,向市环境保护监督员和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对各单位作风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3.开展“双评”活动。对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埋头苦干、实绩突出、敢于担当的干部职工予以表彰,对后进单位和落实不力、工作业绩差、消极被动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31日)建立和完善作风监督长效机制。重点包括: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科室、单位责任,管好自身的“责任田“;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素质;加强风险岗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审批权、监督权的工作岗位,着力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预决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环境保护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徐水云为组长,龙金军、王战、袁船启、丁仕敏、叶宝华、甘长国等局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市纪委驻林业局纪检组长黄春根为总督导,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市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叶宝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局秘书科副科长刘贞培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和督查组。综合组组长由叶宝华兼任,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等。督查组组长由徐水云兼任,负责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严格工作责任。各单位党组是抓好作风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担负好分管科(股)室或直属单位作风整治的领导责任。各科(股)室、直属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环保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组对各单位的作风整治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督查。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公开曝光,并严肃问责,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宣传板报、信息简报等形式,加强对干部群众作风整治的教育引导,大力宣传、及时反映作风整治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全面展示作风整治带来的新面貌、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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