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宜春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3月27日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集中整治危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创建最优投资环境。根据《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宜办字[ 2017]10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宜办字(2014]12号)文件要求,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以下简称市“双优”办)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方面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以打造最优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改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投资环境为重点,以规范行政行为和提高行政效能为主要任务,清除发展障碍,破解发展难题,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完善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通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方面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促使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集中整治内容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梗阻”、涉企乱收费、服务不规范、环境不和谐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大力开展工作“中梗阻”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告知事项流程不一次性书面告知,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住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等问题。
1.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执法部门粗暴执法、人情执法甚至无证上岗执法等问题,协调法制部门经常性组织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对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申报行政执法证件;加强文明执法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着力解决办事群众反映的服务部门不履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问题。加快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最大限度减少审批项目、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二)大力开展涉企收费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部门利益至上,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巧立名目,乱评比乱收费等问题。
3.着力解决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协调物价部门编制201 7年度涉中小微工业企业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4.着力解决企业集中反映的孔收费、乱涨价等行为。实施涉企收费大检查,对国家、省、市已取消或降低、暂停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编制惠企政策清单向企业发放。开展银行业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价格、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三零两减半”政策检查,检查国家明令停征免征收费项目、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明令降低标准的是否按降低后的标准收费,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有关执收单位限期整改。
5.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乱检查、随意检查、指定检查人和到同一企业检查次数过多等不规范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对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实时、动态、全过程监督,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三)大力开展涉企业中介服务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机关吃中介,中介吃企业”等问题。
6.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对优惠政策不了解,个别部门以优惠政策和有名额限制的评比、推荐等活动做人情,只向熟悉的或特定的几家企业宣传等问题,通过全媒体传播、政策宣讲、精准定向宣传、巡回推介等方式宣传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做到宣传全覆盖、政策无死角,真正将各项优惠政策传达到每个企业。
7.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个别部门或执法人员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对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或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强化优惠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
8.着力解决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文件,清理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凡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一律修改或予以废止。出台新的文件必须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商务环境、服务环境、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造活力。
9.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个别部门指定中介、中介收费高、服务差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宜府字[2016]50号)要求,凡没有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作为有偿服务事项实施。建立中介机构动态管理目录,向社会公开中介服务机构名称、服务范围、资质等级等信息。禁止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保障项目建设方和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的权利。
10.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垄断、独家经营等问题,全面开放中介服务市场,所有依法登记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可在本市依法开展对应的业务,并自愿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中介超市”。建立和完善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将中介机构信用等级和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中介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将严重失信或有违法记录的中介机构清除出本市中介服务和市场。
(四)大力开展“放管服”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放管服”不彻底, “三单一网”管理不规范,取消下放事项“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特别是市本级、中心城区部分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放小不放大,明放暗不放,甚至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办事效能不高,项目办理标准化程度低,该简化的不简化,环节多、时限长,信息不互通、不共享等问题。
11.着力解决审批事项没有集中进驻,群众和企业两头跑等问题。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目录以及关于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等事项的有关要求,对市直审批职能部门权力下放是否彻底,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中心情况开展清理核查,分类梳理,对执行“四个一律”审批标准(即一律由窗口受理、一律在窗口审批、一律由窗口提交单位领导研究、一律在窗口办结出证)不到位的,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做到涉及经济发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必须全部进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含部门办事大厅)办理,对窗口充分予以授权,并将事项办理全过程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监管,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系统之外无审批”的目标。
12.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办事慢、办事难等问题。开展审批事项流程再造,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为重点,按照“两转、三个最大限度”(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最大限度压缩审批环节,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和“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对进驻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设计优化,精简办事材料和手续,取消各类无谓的证朗和盖章环节,承诺办理时限原则上比法定时限压缩减少67%以上。
13.着力解决制度不全,窗口审批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审批,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书面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许、缺席默认等制度。
(五)大力开展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问题。
14.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周边环境存在聚众扰乱、寻衅滋事、强揽工程、阻挠施工、强买强卖、偷盗材料等行为的问题。
协调公安机关建立打击阻工闹事“一对一”快速处置机制,明确“责任站所”“责任干警”,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处置、优先立案、从严惩处。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月-2月)1.出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整治方案,进行责任细化、任务分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手段、事后有效果。
(责任单位:市“双优”办完成时限:3月10日前)2.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上报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邮箱:309027863@qq. com(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完成时限:3月13日前)3.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成员会议,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牵头单位制定好牵头单项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完成时限:3月底前)4、各牵头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条信息,每个阶段至少在简报刊登一祭信息。(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完成时限:贯穿全年)(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4月)1.广泛征求各界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公众微信号、公布举报方式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完成时限:4月底前)2.认真自查。各单位要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召开高质量的排查会,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剖析根源,采取强力措施整改。 (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完成时限:
4月底前)3.深刻剖析原因。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完成时限:4月底前)4.加大曝光度。在宜春电视台、宜春日报开辟“曝光台”,对违反优化环境政策,损害经济发展的人和事曝光。 (责任单位:宜春电视台、宜春日报完成时限:4月底前)(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年5月-9月)1.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楚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整改,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完成时限:9月底前)2.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各牵头单位对牵头整治工作制定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由市“双优”办审定。(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完成时限:9月底前)3.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完成时限:5月底前)4.编制2017年度涉中小微工业企业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完成时限:5月底前)5.实施涉企收费大检查。对发现的乱收费、乱涨价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有关执收单位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
市“双优”办、市物价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6.制定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完成时限:9月底前)7.严惩随意检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责任单位:市“双优”办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8.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汇编优惠政策,并将各项优惠政策传达到每个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完成时限:8月底)9.对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优惠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完成时限:8月底】
10.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凡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一律修改或予以废止。出台新的文件必须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商务环境、服务环境、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造活力。(责任单位:
市法制办完成时限:贯穿全年)11.全面规范中介服务。建立中介机构动态管理目录,向社会公开中介服务机构名称、服务范围、资质等级等信息。(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完成时限:9月底前)12.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将严重失信或有违法记录的中介机构清除出本市中介服务和市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完成时限:9月底前)13.督促审批事项集中进驻。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做到涉及经济发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必须全部进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含部门办事大厅)办理,对窗口充分予以授权,并将事项办理全过程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监管。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 完成时限:9月底前)14.开展审批事项流程再造,承诺办理时限原则上比法定时限压缩减少67%以上。(责任单位:市“双优”办完成时限:9月底前)15.提升窗口审批服务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审批,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书面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许、缺席默认等制度。 (责任单位:审“双优”办 完成时限:9月底前)16.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打击阻工闹事“一对一“快速处置机制,明确重点企业“责任站所” “责任干警”,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处置、优先立案、从严惩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9月底前)(四)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0月-11月)1.2017年下半年,引入第三方机构,采用“不记名、不集中、背靠背”的方式,和人大一起组织开展2017年度企业、群众“评机关、评岗位”调查工作,同时,对“双评”中收到的意见建议以督办单的形式要求各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市“双优”办 完成时限:8月底前)2.各牵头单位要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五)建章立制阶段(201 7年12月-2 018年1月)建立优化发展环境长效机制,在加强教育、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部门要把优化发展环境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责任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进,成立领寻机构,建立分工明确、时限明确、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五个阶段分别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坚决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部署落实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工作商标准,积极学习借鉴各地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经验做法;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和流程办事。
(二)建立联动机制。实行优化发展环境投诉快速办结制度,对市“双优”办交办、转办或督办的事项,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核查办理,主动落实,不讲条件。涉及多个部门、多家单位的事情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对有诉不理、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市“双优”办要以快报形式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监察局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效能监察,直至责任追究。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日常监督和通报制度,市“双优”办将采取日常抽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切实开展对优化发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保持常态化联系协调,准确、及时反映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
(四)严格追责问责。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设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投诉平台”,设立两条投诉热线:3216740、3216580(谐音一路我帮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备服务大厅设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投诉举报箱。市“双优”办及时对反映优化环境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核实,对优化环境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损害企业和投资者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项目推进的问题线索,视情节分别移交组织部门进行组织处理或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纪律处分。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各单位要限时认真处理企业合理投诉,对打击报复投诉企业的行为,一经查实,从重处理,确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零障碍”,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