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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委领导医改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15-08-18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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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卫体改字〔2015〕5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计生委)、委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领导、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医改的指导、协调和督办,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及时发现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相关任务顺利完成,决定建立委领导医改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点安排

按委领导分工确定联系县市区,并指定相关科室作为联系科室(具体安排附后)。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工作指导,推动落实医改和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大决策部署。

(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医改工作、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进展和最新动态。

(三)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医改工作特别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

(四)帮助查摆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五)推动争先创优,总结推广联系点的经验做法,培育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工作制度

(一)现场调研督导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审阅文件资料和驻点蹲守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调研督导。

(二)工作会议制度。委领导或委托联系科室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联系点相关工作。其他有关会议可邀请联系点负责同志参加。

(三)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每月向挂点联系的委领导、联系科室、委体改宣传科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四)联络员制度。联系科室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联系各联系点,每月驻点时间不少于2天。

(五)联系专家制度。确定有关专家,协助委领导和相关科室加强对医改工作的政策咨询和督查评估,参与联系点的方案设计、政策制订、推动实施、宣传培训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医改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负总责,委领导要充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委领导对联系点的医改工作要重点了解,对分管工作要重点推进。采取有效形式,有计划地带队开展现场指导,原则上每年2次,促进联系点全年医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联系科室要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联络,及时、准确、深入掌握联系点医改工作和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加大对联系点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配合地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委体改宣传科负责统筹协调联系点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并向委领导汇报。

附件:委领导医改工作联系点、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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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17日

附件:

委领导医改工作联系点、联络员名单

 

委领导

联系点

联系科室

联络员

余定新

丰城市

财务审计科

欧阳飞莲

 

袁州区

医政医管科

杨翌嫘

 

靖安县

药政与基药制度科

汤世昌

李小红

万载县

组织人事编制科

鞠雅琴

宋桂荣

樟树市

妇幼健康服务科

范雨维

周 军

高安市

规划信息科

李寿根

周明红

上高县

体改与宣传科

黄 荣

吴 平

宜丰县

基层指导与考核科

彭 政

刘建军

奉新县

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裘 江

刘小年

铜鼓县

基层卫生科

谢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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